关于《亳州市谯城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区发改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意见》(皖办发〔2024〕11号)和《亳州市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意见》(亳政秘〔2024〕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亳州市谯城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方案(讨论稿)》初稿。2024年8月22日书面征求29家区直单位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对内容进行了补充、核实。其中,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23家单位提出30条修改意见,予以采纳意见10条,不予采纳意见20条,形成《亳州市谯城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方案(讨论稿)》。
第1条 区人社局提出:建议将“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新申报省级大学生返乡创业基地(园)不少于4个、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不少于6个、认定省级创业研究院1个。”修改为“组织开展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各种培训不少于3000人。”
第2、3条 区民政局提出:建议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1.9万张”修改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4500张。”
第4条 区教育局提出:建议将“提升教育质量。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修改为“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扩优提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强校长、教师、教研三支队伍,与芜湖市开展合作办学。”
第5条 区商务局提出:建议删除“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积极申建国家中药应急物资储备基地,保税物流中心(B型)。深化国际友城交流合作,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
第6条 区工信局提出:建议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50家”修改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超过80家。”
第7条 区委组织部提出:建议将“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修改为“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优化人才“引育留用”体系,全力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深入实施“3221”人才工程,组织“人才谯城行”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智汇谯城才聚药都”招才引智高校行,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开展靶向引才、柔性引才、飞地用才等,完善与沪苏浙人才双向挂职机制,做好人才入编、随迁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机制,积极为人才“放权松绑”。加快技工强区建设,提升中职学校办学层次。深化校企合作、双元育人,建设产教联合体,开展“订单班”“定向班”培养,年均新增高技能人才1300人以上。
第8条 区科技局提出:建议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两清零”行动,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50家”修改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两清零”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家。”
第9、10条 区卫健委提出:建议将“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1.9万张,婴幼儿托位达1.9万个”修改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5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4500张,婴幼儿托位达600个”;建议删除“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优势特色)专科6个,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以上、老中医工作室30个以上。满足“一老一小”服务需求。”
二、主要内容
《谯城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结构安排上总体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推动实施十大发展行动;三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1.基本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
2.发展目标
到2027年,城区功能品质大幅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活力充分激发,承载能力显著提升,要素集聚优势凸显,人居环境更加舒适。
(二)推动实施十大发展行动
1.实施创新发展行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四大创新平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2.实施产业培育行动。做强制造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皖北四大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着力发展现代中医药、白酒等重点产业集群;壮大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花茶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做优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3.实施大众创业行动。扩容升级创业平台,组织开展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持续开展助力创业专项活动。
4.实施人才引育行动。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优化人才“引育留用”体系,全力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
5.实施开放发展行动。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聚焦产业合作、创新、金融等领域,加强与沪苏浙地区交流合作,提高经济外向度。
6.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扩优提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医疗服务能力现代化。
7.实施城市空间优化行动。科学确定城市定位,优化空间布局。着力优化主城区生活生产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配套,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塑造特色城市风貌,提高城市空间品质,增强带动辐射动力。
8.实施城市更新及治理行动。有序推进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巩固提升数字城管“谯城模式”,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9.实施全面绿色转型发展行动。协同推进亳州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落实亳州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碳达峰试点8项专项行动。
10.实施安全韧性城市发展行动。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提高设施利用安全性,提升城市应急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3.强化项目投资带动。以好项目大投资促进城市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创新投资模式。
4.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三、提请事项
现将《亳州市谯城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实施方案(讨论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