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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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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政秘〔20227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谯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20221010

(此件公开发布)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自然资源利用方式,构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谯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谯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谯城区位于安徽省西北部,东西北三面与河南省接壤,南与阜阳市相邻,是亳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亳州市唯一的市辖区。新中国成立后建制为亳县,1986年撤县设市,隶属阜阳地区。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省直管市,20006月组建地级亳州市,原亳州市整建制转化为谯城区。全区辖21个乡镇和3个街道,面积226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577万公顷。谯城区是闻名遐迩的中华药都、名酒之乡、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截至2020年底,经济总量排名在长三角区域提升19个位次、中部地区提升57个位次。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0亿元,是2016年的2.1倍,年均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亿元,是2016年的1.4倍,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2亿元,是2016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5%。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至1226亿元、1374亿元,年均增长12.4%19.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万元、1.8万元,年均增长8%8.9%。连续六年位居全省民营经济三类县(区)第一名。谯城经开区实现经营(销售)收入460亿元,连续两年进入培育期国家级开发区考核前五名、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30强。谯城区近五年年均供地面积达7100余亩,其中2020年供地面积更是达到10830亩。谯城区近五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均超额完成下达的15%处置任务。

、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发挥创建工作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水平,以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用地管理等方面总结一批谯城特色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土地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明显提升,争创亳州市第一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主要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加强国土用途管制,不断提高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原则,依据产业政策、生态环保政策及用地政策对项目用地进行分类予以保障。优先使用存量土地,严控增量土地,用活流量土地。确保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逐步降低,并不低于我区“十三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10%的目标。同时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工作机制,进一步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挖潜存量建设用地,确保近五年平均土地供应率保持在60%以上,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居于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目标,高质量编制谯城区、镇、村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进一步强化各类空间和红线的落地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谯城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三)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聚焦扶贫强基和乡村振兴大战略,最大限度发挥增减挂钩节约指标收益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增减挂钩实施力度,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引领作用,继续做好辖区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充分发挥增减挂钩政策在助力脱贫攻坚、提升乡村风貌、改善人居环境和振兴乡村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其他闲置建设用地进行再利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谯城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行动,实现农村土地提质增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修复机制,加强国土综合整治,强化农村地区增减挂钩项目推进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部署启动谯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围绕通过“田水路林村”全要素全区域综合整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改造、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工程。各乡镇要按照建设发展的需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补充工作。全面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耕作层重点用于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污染土地修复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谯城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五)深度挖潜存量土地,破解闲置低效用地难题。进一步加快实施“一区六园”等工业园区土地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前期开发等工作,将引进产业项目作为招商的主方向,通过新项目的引进,消化存量土地。引导僵尸企业改变思路,利用现有土地、设备优势,变“资源”为“资金”,吸引合作方投资发展新项目,焕发新活力。对于因历史原因,部分僵尸企业存有大量圈而不建的空闲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关政策,收回低效闲置土地使用权,利用这部分土地招商,实现“二次招商”,让僵尸企业回收资金,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增加税收,提高就业率。鼓励闲置土地、厂房租赁,出租方实现资金收益,承租方减轻固定资产投资负担,项目迅速投产达产,政府增加税收,实现三方共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配合)

(六)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更新速度。实施一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有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化质量。同时要打破传统的旧城改造模式,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融资模式,开拓低效用地再开发新思路。以《亳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2022-2025》安排项目为基础,探索“收购储备”、“协议置换”、“实施流转”等多种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旧城改造,加快实施已经确定土地成熟项目招标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针对规模较大、拆迁难度较高的项目,可按“分期征迁、分期出让”的方式实施。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投资建设进度,有效促进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探索谯城特色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谯城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七)强化工业“标准地”出让,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根据《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谯城经开区新增工业项目推行“标准地”制度实施方案》,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税收、节能、环保、就业等经济社会环境要素指标纳入出让条件,以承诺制代替审批制,促进项目拿地即开工,建立承诺落实情况监管考核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谯城模式,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现谯城经开区已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体系,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包括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全面推行新批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责任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八)严格执行土地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大力推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完善公示地价体系,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定期制定和发布。积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同地同价同权同责。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以信用档案为基础、以信用等级为标准、以约束和激励为手段,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诚信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谯城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九)加大打击违法用地力度,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落实乡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区直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职,落实共同责任机制,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强化综合执法,坚决制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除国家和省级重大单独选址项目外,全区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00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小于5%。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把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中村改造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征地拆迁、基础生活设施配套等工作,健全违法拆除和土地移交、管理、建设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土地改造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十)深化 “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推动全区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共识。坚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整体谋划,推进全区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监管方式建设,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统一受理材料、完善平台功能和运行机制。坚持部门业务协同,打破传统单一部门管理模式,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开展,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坚持数据开放共享,打通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纵向和横向连接,实现政务数据的汇聚、交互、共享和开放,防止形成“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坚持建设节约高效,全面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并在软硬件设施、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高效率推动工作,坚决杜绝重复建设、铺张浪费。到2025年,以党委、政府主要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创建工作配套制度和措施更加完善。(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以2022年为考核认定年,分为启动部署阶段、实施推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9-2022年10月)

成立亳州市谯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根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创建活动。多途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在全区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211-2023年自然资源部创建活动工作部署安排评选时间)

学习借鉴已申报的兄弟县(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经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创建工作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总结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新模式。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依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办法,密切关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调研、自查、检查和指导,进行督促落实和总结交流,争取首创成功。

(三)总结提升阶段(自然资源部创建活动工作部署安排评选时间-202512月)

在首创成功的前提下,认真总结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机制、新模式,对在创建活动开展中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成效争取在全区范围内,乃至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同时积极学习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模式,交流讨论各地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措施,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区干部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红线底线意识,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积极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努力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展开。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谯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在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工作的扎实、持续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政策咨询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咨询电话:0558-55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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