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根据《安徽省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双基〔2019〕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基层基本公共教育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新建、改扩建基层公办幼儿园8所,积极推进民办幼儿园建设,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5%,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75%和45%。
(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实施“全面改薄”,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 8所,建设校舍15万平方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3%以上,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达到100%。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推进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2个、教学楼1个等3个项目建设。
(三)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贯彻落实职普大体相当的招生政策。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81%以上。
(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年”活动。完善“省考县管校聘”制度,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做好谯城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拓面工作。
二、基层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一)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互联网+亳州人社”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服务网点与网络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二)推进基层就业创业。认定就业扶贫驿站6个、扶贫车间2个,招募就业扶贫基地5个。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81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做好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雨露计划、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计划,力争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都能接受一次培训。
三、基层基本社会保险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10元,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200元。开通社保卡100余项应用服务。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推动区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二期建设。推进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拓展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范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少于98%。
(三)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的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推动健康脱贫“351”政府兜底、“180”补充医保等政策平稳实施。
四、基层基本医疗卫生
(一)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区总体上近 1/3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其中,常住人口8万以上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原则上必须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在全区中心卫生院总体建成 7个左右的特色专科,其中,每所达到一级、二级医院水平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必须建成1-2个特色专科。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有1/3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推荐标准”(相当于“省级示范”标准)。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专科建设,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30%以上。孕妇死亡率要小于18/10万、婴儿死亡率小于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7‰。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达到人均 55元标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 80 %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
五、基层基本社会服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力争全区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3.2%,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5%。
(二)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推进谯城区光荣院,谯城区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0个,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个,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27%。
(三)加强社会事务工作。新建、改扩建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优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流程,力争在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等方面有所突破。
六、基层基本住房保障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完成38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房应改尽改。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5070套。
(二)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将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完成政府投资在建公租房竣工交付,配租使用率达到97%以上。鼓励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实行梯度保障,分档补贴,多渠道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七、基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新建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100个,在主城区建设1个全民阅读示范点。全区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达36.25万人次,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达56.55万人次。
(二)优化广播影视服务。实施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县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应急广播工作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二期工程,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100%。
(三)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建设完成4个乡镇小型室内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或多功能球类运动场,3个3000平方米社区设施文体中心,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66.5万人。根据《谯城区较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实施方案》谯发﹝2018﹞11号文件精神,2020年要完成全区行政村体育器材全覆盖。2019年我局应完成43个行政村体育器材的安装。
八、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一)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全区置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和行政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覆盖 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
(二)强化残疾人基本服务。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残疾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便于参保人员享受缴费补贴。将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75%。
(三)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光伏扶贫户用电站(集中联建)收益分配和村级光伏电站二次利益分配对象优先选择因残致贫贫困户;扶贫驿站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全部兑现到位;生态护林员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指导企业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