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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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65150/201809-00069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28 发布日期: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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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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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28
发布日期: 2018-09-28
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28 0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9月27日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谯城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社会办林业等工作, 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职责, 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业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负责林地、林权管理, 负责对林地征用占用审批的初审工作。

(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做好病虫害发生的监测预防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林业局下设4个二级单位和3个基层林业站,分别是:森林派出所(为政法编制)、绿化办公室、城北木竹检查站、果树办公室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林业站。三个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共有编制39名,目前在职3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不增不减。

纳入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林业局本级

2

森林派出所

3

绿化办公室

4

果树办公室

5

城北木竹检查站

6

汤陵办事处林业站

7

薜阁办事处林业站

8

花戏楼办事处林业站

第二部分谯城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331.1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331.1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各增加3111.31万元,增长 96.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林业奖扶项目的经费投入增加;二是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专项经费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三是2016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部分资金数额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32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8.94万元,占97.9%;其他收入110万元,占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3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77万元,占16.8%;项目支出4453.79万元,占8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31.1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331.1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11.31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林业奖扶项目的经费投入增加;二是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专项经费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三是2016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部分资金数额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8.9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2.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3.64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林业奖扶项目的经费投入增加;二是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专项经费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三是2016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部分资金数额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2.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4.92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一是林业奖扶项目的数量增加,用于林业项目奖补资金增加;二是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专项资金用于安置富余职工和购买社保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45万元,占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9,占0.4%;节能环保支出998.98万元,占18.7%;农林水(类)支出4163.56万元,占77.8%;住房保障(类)支出35.89万元,占0.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7.77万元,支出决算为535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任务特殊,期间对年初预算资金进行追加和调整;二是。其中:基本支出898.77万元,占16.8%;项目支出4453.79万元,占83.2%。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增加。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7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8.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经费为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年初没有划入预算范围内。

4. 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未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3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为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443.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类资金大部分为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财政年初预算。

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林业奖扶项目资金为年中追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6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职工因病死亡或调离情况。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17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职工因病死亡或调离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谯城区林业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谯城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7万元,比2016年增加5.7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接收了3名见习生、办公用品成本提高、机关水电费耗能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谯城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谯城区林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谯城区林业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个7项目,涉及资金168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37.7%。评价结果显示,资金到位情况较好,资金使用率整体较高,初步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谯城区307省道及济广高速南段绿色种植业奖补项目”、“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65万元。评价结果显示,307省道及济广高速南段50米范围内已完成3650亩林苗两用林栽植,占任务的122%,组织人员对栽植的苗木成活率、栽植密度进行验收,并将奖补资金及时拨付至造林主体;谯城区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实施方案、三定方案制定等阶段性任务,为职工购买了社保医保待遇,部分职工已经签订了协议书,森林经营方案已编制完成,道路、水电等配套实施建设完成。

此外,我单位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国有林场改革项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实施,在气候调节、涵养水源、蓄水保土、固碳释氧、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森林游憩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使全区森林资源进一步增长,森林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1. 支出决算公开表
  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