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社会办林业等工作, 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职责, 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业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负责林地、林权管理, 负责对林地征用占用审批的初审工作。
(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做好病虫害发生的监测预防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林业局下设4个二级单位和3个基层林业站,分别是:森林派出所(为政法编制)、绿化办公室、城北木竹检查站、果树办公室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林业站。三个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共有编制39名,目前在职3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0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谯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不增不减。
纳入谯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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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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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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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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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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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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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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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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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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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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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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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木竹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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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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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陵办事处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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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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薜阁办事处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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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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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戏楼办事处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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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230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14.55万元,支出总计2217.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2.2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248.99万元,降低35.1%;支出减少1276.56,降低36.5%,主要原因是泗许、济广高速两侧50米绿色种植业奖补项目到期。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4万元,占19.7%;项目支出1779.7万元,占80.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05.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14.55万元,支出2217.6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2.2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248.99万元,降低35.1%;支出减少1276.56,降低36.5%,主要原因是泗许、济广高速两侧50米绿色种植业奖补项目到期。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7.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76.56万元,降低36.5%。主要原因是泗许、济广高速两侧50米绿色种植业奖补项目到期。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4万元,占19.7%;项目支出1779.7万元,占80.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支出0万元,与2015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96.72万元,比2015年减少0.92万元,降低0.9%,主要原因是有一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76.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0.5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8.86万元,比2015年减少0.14万元,降低0.7%,主要原因年度内有从本单位调出工作人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9.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8.0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8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35.28万元,比2015年减少4.62万元,降低11.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二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降低。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35.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5.“农林水支出”2016年度决算1172.61万元,比2015年减少2166.79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从“农林水”科目中分离出另列入其它科目,二是有林业奖扶项目已到期,奖补政策停止执行。
6.“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决算394.69万元,比2015年增加394.6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林业项目资金从“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分离出来并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7.“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度决算499.49万元,比2015年增加49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科目归类,将退耕还林资金资金499.49万元从“农林水支出”科目中分离列入“节能环保支出”科目。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3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林业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谯城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32.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谯城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支付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谯城区林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37.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