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森林资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社会办林业等工作, 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职责, 组织森林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业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审核发放、负责林地、林权管理, 负责对林地征用占用审批和初审工作。
(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做好病虫害发生的监测预防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林业局下设4个二级单位和3个基层林业站,分别是:森林派出所(为政法编制)、绿化办公室、城北木竹检查站、果树办公室。三个街道办事处林业工作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39人,目前在职3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9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谯城区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不增不减。
纳入谯城区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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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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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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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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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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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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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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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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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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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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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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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木竹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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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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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陵办事处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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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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薜阁办事处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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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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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戏楼办事处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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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354.2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799.9万元),支出总计4354.2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86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2.93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一是个人工资晋升增资;二是对林业生产投资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4.3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7万元,占12.2%;项目支出3069.5万元,占87.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5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9.9万元),支出总计435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0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2.93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一是个人工资晋升增资;二是对林业生产投资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4.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2.93万元,增长32.2 %。主要原因一是个人工资晋升增资;二是对林业生产投资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2.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资金;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三是年终追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24.7万元,占12.2%;项目支出3069.5万元,占87.8%。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2015年度决算3339.4万元,比2014年增加1683.17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对林业生产投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95.8万元,比2014年增加22.38万元,增长3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7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0.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9万元,比2014年增加4.11万元,增长 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8.6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1.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39.9万元,比2014年增加10.79万元,增长 3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39.9万元,“提租补贴”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5万元, 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林业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谯城区林业局局机关运行经费5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谯城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谯城区林业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谯城区林业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7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3069.5万元。全年共组织对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069.5万元。评价结果显示,7个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了任务并进行了验收,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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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亳州市谯城区林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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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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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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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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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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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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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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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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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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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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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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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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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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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林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持平。 2015年谯城区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区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50%。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规定,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次。2015年谯城区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共20批次,17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迎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和其它兄弟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来我区调研考察牡丹种植加工等情况。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公〔2013〕132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6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7.4万元,下降 33.6%。,下降的原因是科学调度用车,在燃油、修车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制度。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下乡督查检查等工作。2015年,谯城区林业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联系方式:谯城区林业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bzql6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