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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601-00026 组配分类: 促进服务消费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日期: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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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日期: 2026-01-28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1-28 10:36 信息来源:谯城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6年春节“年夜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6年春节将至,“年夜饭”承载着阖家团圆的美好期盼,餐桌安全关乎每一位市民的健康福祉。为让大家度过平安、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做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外出就餐与网络订餐 (选对商家、放心消费)

    1.优先选择证照齐全(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信誉评级高、明厨亮灶公示规范的商家,避开无实体店的“幽灵外卖”和卫生条件差的流动摊贩。     2.网络订餐需选择配送距离近、评价良好的商家,收到餐品后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餐品温度是否达标,若封签破损或餐品变质,直接拒收并联系平台维权。     3.就餐时观察餐具是否洁净、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手套,倡导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剩菜打包后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4.预订年夜饭时,明确套餐菜品、分量、价格及退改政策,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纠纷;不盲目追求“天价宴席”“野生食材”,理性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餐品。

二、家庭自备餐食 (源头把控、规范操作)

    1.食材采购优先选择正规商超、农贸市场、品牌门店,查看食材保质期、储存条件及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品、野生菌类及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等高危食材。     2.食材储存遵循“生熟分开、荤素隔离”原则,冷藏温度控制在0-4℃,冷冻温度不高于-18℃,避免食材交叉污染;易腐食材尽快加工食用,不长期存放。     3.加工过程中,刀具、砧板、容器需生熟专用,肉类、蛋类、水产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凉菜现做现吃,不超过2小时;隔夜饭菜需密封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4.特殊人群(老人、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尽量避免食用生冷海鲜、未熟透的肉类及辛辣刺激食品,降低食源性疾病风险。

三、餐饮服务单位责任提示 (诚信经营、严守底线)

    1.依法取得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超供餐能力承接年夜饭预订,杜绝超负荷运营。     2.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及长江禁捕水域渔获物,确保食材来源可溯。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措施。     4.按规定对供餐菜品留样(每份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清晰记录留样信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菜品酒水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处置与权益维护 (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1.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疑似食源性疾病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就医,并告知医生食用情况,保留好剩余食品、呕吐物、消费凭证及就医记录。     2.消费过程中如遇食品安全问题、价格欺诈或商家违规经营,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提供商家名称、地址、消费凭证等信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无小事,团圆时刻更安心。愿广大市民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健康饮食,餐饮单位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共同守护春节餐桌安全,欢度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