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校内资助认定与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24 11:36
信息来源: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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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机电信息工程学校校内资助认定与评审办法
为贯彻国家对中职学生资助精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126号)和、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助〔2019〕104号)《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亳州市谯城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谯教助函[2022]1号等文件要求,特修订本校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就读于我校在籍在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以及突发困难变故家庭学生等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品学兼优学生。
二、资金来源
学校每学期按不低于学校事业收入(非税收入中的学费和住宿费)5%比例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用于校内资助,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三、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项目。
四、具体内容
(一)奖学金
1.资助对象
根据各班成绩优异学生。
2.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认定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认定;
(2)各教学部根据学生成绩、参赛获奖情况,将拟资助名单经年级主任审核后报校资助办;
(3)校资助办初审后,将拟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奖学金受助学生发放名单,并报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财务处审核;
(5)校资助办将发放名单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然后上报区财政局审批。
4.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从资助专户上将所需资金拨付给银行,银行通过学生资助专用卡打卡发放。校资助办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发放清单,同时将佐证材料、发放材料及发放清单整理后存档。
(二)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就读于我校在籍在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以及突发困难变故家庭学生。
2.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认定程序
(1)按学期申请和认定;
(2)对拟资助名单在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班主任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资助办进行资格审查;
(4)班主任将审查通过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学校资助办复审;
(6)校资助办对复审通过名单进行汇总,形成校内助学金公示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校资助办形成发放名单,并报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财务处审核;
(8)校资助办将审核通过的发放名单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然后上报区财政局审批。
4.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从资助专户上将所需资金拨付给银行,银行通过学生资助专用卡打卡发放。校资助办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发放清单,同时将佐证材料、发放材料及发放清单整理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