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招商服务中心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23416024858947934/202511-0004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日期: 2025-11-20
索引号: 123416024858947934/202511-0004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日期: 2025-11-20
亳州市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20 16:04 信息来源: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本中心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提升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中心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 考评内容与指标
第四条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渠道是否畅通、多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否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受理、办理、答复是否规范、及时、合法合规。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策解读是否及时、准确、多样;政务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是否及时有效。
(五)公众参与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是否规范、有效;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是否健全。
(六)平台建设情况: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内容保障是否到位,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七)监督保障情况:保密审查、社会评议、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是否健全并落实;工作培训是否开展。
(八)工作成效与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效果,是否得到公众认可,是否有创新举措。
第五条 考评指标应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设定合理分值。
第三章 考评方式与程序
第六条 考评采取日常监测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测:中心办公室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年度考核:一般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
第七条 考评程序:
(一)制定方案:中心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具体考评方案。
(二)股室自评:各股室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三)组织考评:中心办公室牵头,通过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实地检查、结合社会评议结果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四)确定等次:根据考评得分,结合日常监测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中心领导班子审定。考评等次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五)结果反馈:向各股室反馈考评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八条 政务公开考评结果纳入中心对各股室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条 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股室应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考评不合格的股室,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股室负责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