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审计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审计局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88E/202511-0002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7 发布日期: 2025-11-17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88E/202511-00022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7
发布日期: 2025-11-17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17 16:37 信息来源:谯城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行政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信息统计内容: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机构建设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和宣传、制度建设和“三公经费”等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统计指标,统计本单位信息发布总体情况。

第三条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为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单位(以下统称为统计单位)。

第四条 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加强统计分析。统计分析采取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每季度对本部门行政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或领导要求,不定期地进行专题分析。统计分析以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和深入调查研究为基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进行。

第六条 对于不执行本制度规定的,按照《谯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