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医疗保障局 >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11-0001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已办理门诊慢特本,在合肥医院门诊花费4700元,仅报销900元”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11-0001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已办理门诊慢特本,在合肥医院门诊花费4700元,仅报销900元”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关于“已办理门诊慢特本,在合肥医院门诊花费4700元,仅报销900元”
发布时间:2025-11-07 16:55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已办理门诊慢特本,在合肥医院门诊花费4700元,仅报销900元
答: 经查询,来电人门慢门特病认定病种为肢端肥大症,2025年10月30日在安徽省立医院就医医药费总额为:4761元,实际支付起付线为:200元,符合范围金额为:3808.8元,基金支付总额为:900元,个人支付金额为:3861元。此次报销无误。  根据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亳医保〔2021〕9号: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52:肢端肥大症分类为I类门诊慢特病:居民与职工起付线均为200元且年度内计算一次;I类门诊慢特病每季度封顶线900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