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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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511-000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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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2025-11-07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07 08:39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农202593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

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雨等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民种植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谯城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决策部署,坚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方针,大力培育发展农民种植合作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9553家,培育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25家,其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家,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3家,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9家,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0家。进一步推动农民种植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大力发展种植合作社。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支持农民种植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示范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农民种植合作社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强对农民种植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帮助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农民种植合作社的日常监管。

三、强化人才培养

加大对农民种植合作社人才的培养力度,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头雁培训工作。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外出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农产品流通人才队伍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投身农民种植合作社创业,为合作社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加强品牌建设

引导农民种植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一批具有谯城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85

 

单位联系电话:0558-5523895

办复类别:( B)类

 

抄送:区人大选举工委,区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