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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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511-0001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6 发布日期: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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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6
发布日期: 2025-11-06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06 17:05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农202592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116

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平等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合作社面临资金短缺、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资金扶持政策落实方面,我区一直积极行动。

针对中央财政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区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经乡镇按照全区正常运营、无失信违法行为等要求推荐出区级以上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局组成抽验组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验、抽验合格并进行公示,按照级别给予补助。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拨付周期。确保用途合理、规范、透明。好的方案才能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补贴资金得到最充分和最合理的利用。实现资金申请、审批、发放、监督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确保数据实时可查。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我们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合作社的金融产品,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另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头雁培训工作。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专业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外出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农产品流通人才队伍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85

单位联系电话:0558-5523895

办复类别:(B)类

抄送:区人大选举工委,区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