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亳州市亳美天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高新医疗美容门诊部没有注册相关医师及护士。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进行整改并递交整改资料及医护人员变更执业地点资料。现该单位逾期未整改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撤销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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