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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509-00022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 生态环境警示片大杨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日期: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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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 生态环境警示片大杨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日期: 2025-09-28
关于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 生态环境警示片大杨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8 10:13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24年8月调查发现,亳州市谯城区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废渣等固废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塑料垃圾污染周边农田;南侧水塘被倾倒塑料废弃物、建筑和生活垃圾,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205毫克/升、氨氮5.78毫克/升、总磷1.92毫克 /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9.25倍、4.78倍、8.6倍”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2024年8月调查发现,亳州市谯城区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废渣等固废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塑料垃圾污染周边农田;南侧水塘被倾倒塑料废弃物、建筑和生活垃圾,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205毫克/升、氨氮5.78毫克/升、总磷1.92毫克 /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9.25倍、4.78倍、8.6倍。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二是责令亳州市谯城区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固废堆场“三防”措施,对农田内的塑料垃圾及水塘内倾倒的塑料废弃物、建筑和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对水塘进行整治;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四、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亳州市志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被依法取缔,原生产设施已拆除。二是已清理厂区南侧水塘和周边农田里的塑料废弃物、建筑和生活垃圾,并对水塘水体进行治理,目前水质保持良好,周边农田已种植农作物。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6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监管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58-5237005

电子邮箱:bzszgb01@163.com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