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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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485896123C/202508-0001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我市将滚动发放500万元消费券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日期: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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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我市将滚动发放500万元消费券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日期: 2025-08-28
我市将滚动发放500万元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5-08-28 03:24 信息来源:谯城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29日起,我市将滚动发放“徽动消费 乐享药都”惠民消费券,其中400万元汽车消费券从8月29日起开始发放,100万元油品消费券从9月8日起开始发放,总计500万元。

汽车消费券(总额400万元)

 活动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年底(滚动发放)

 发放平台:徽商银行APP

 补贴标准:车价5万元(含)-10万元:每辆补贴2000元

           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每辆补贴4000元

           车价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

 补贴对象:活动时间内,在亳州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在亳州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7座(含)以内非营运性质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且在我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使用说明:本次发放的汽车消费券与今年开展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叠加享受,对应消费券仅限于购买对应金额档次的车辆,领券人与购车人须为同一人,每人、每车限用一张消费券。

本次汽车消费券采取消费者抢券后“免申即享”,汽车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活动结束时间。收款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为同一单位,消费者核销时需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消费券核销券码等。


油品消费券(总额100万元)

 活动时间:2025年9月8日至年底(滚动发放)

 发放平台:徽商银行APP

 发放对象:在亳州市内加油消费人员

 发放标准:发放2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发放4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发放60元券,单笔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使用规则:

1.消费者通过徽商银行APP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种面值消费券限领取一张。成功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需在活动期间进行核销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门店使用,不可用于预付卡类产品,不允许充值消费。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叠加使用。

3.消费券使用后,如在活动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优惠券金额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