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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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509-00135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5 发布日期: 2025-09-25
咨询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51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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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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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 09:36 信息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7月21日,市政府印发通知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779元/人/月。根据临时救助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相挂钩的原则,现 就调整2025年度临时救助标准通知如下:一 、对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  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家 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 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2337元-4674元)的救助。如有人 员重伤,可在此基础上,再比照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标准进行复合  救助。二、对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  担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根据近一年自  负医疗费用情况,分档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2-10倍(1558元-7790 元)的救助:累计自负费用5000-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1558 元/户;10001-2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116元/户;20001-3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4674元/户;30001-4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6232元/户;40000元以上的,救助标准为7790元/户。三、对因家庭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 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视教育费用支出情况, 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2337元-4674元)的救助。四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  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  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对特殊  困难对象,可采取“一事一议”、“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  段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实施多部门综合救助。五、各县区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要全面应用亳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临时救助无纸化审  核确认;设立并动态补充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充分发  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六、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