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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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注销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3 发布日期: 2025-09-23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509-0002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注销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3
发布日期: 2025-09-23
关于注销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17:23 信息来源: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注销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依法申请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本机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规定,你公司未依法申请延续其经营许可,现予以注销。注销事项及注销证件号码详见附件:《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注销清册表》。

如有意见建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联系,咨询电话0558-5522050.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注销清册表》



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09月23日


附件:《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注销清册表》

序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

地址

许可证号

有效期届满日期

1

亳州市宁达物流有限公司

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芦庙行政村东李元村XX号

皖交管许可亳字341602206293

2025年03月22日

 

 

 

 

 

 

 

 

 

 

 

 

 

 

 

 

 

 

 

 

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已收回,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该许可证正、副本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