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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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507-0005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微信公众号违规发布招聘信息案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5 发布日期: 2025-07-25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507-0005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微信公众号违规发布招聘信息案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5
发布日期: 2025-07-25
微信公众号违规发布招聘信息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25 09:10 信息来源: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案情

20254月,我局接到上级反馈,某微信公众号疑似存在违规发布招聘信息问题。

经查,该微信公众号经营主体名称为安徽XX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存在发布招聘信息违规行为

4月15日,我局前往公众号主体公司注册登记地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已2018年搬迁。经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研判,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

二、处理结果

4月18日,我局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删除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

4月19日,微信公众号有关招聘信息均已删除。5月13日,经我局与网信部门共同督导,该公司关闭微信公众号。 

三、案件解析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四、典型做法

在此次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强化衔接联动,加强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对相关公众号依法予以处置,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探索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平台违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