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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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01-0002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2025年城乡居民市外就医政策新变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01-0002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2025年城乡居民市外就医政策新变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2025年城乡居民市外就医政策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5-01-03 09:47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变化之一:

居民省内异地住院门槛费降低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报销起付线由原来增加1倍下调为0.5倍。

变化之二:

部分药品和项目个人自付比例降低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纳入基本医保部分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居民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30%降低到20%。

变化之三:

省外就医报销比例全省统一

省外就医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变化之四:

罕见病患者大病保险报销单行支付

符合国家《罕见病目录》病种的患者,在内发生的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报销单行支付,即起付线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在外发生的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