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环表〔2025〕16号
关于《亳州市京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气泡袋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复
亳州市京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亳州市京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气泡袋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租赁空置厂房实施本项目,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吨气泡袋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6-341602-07-02-585943)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吹膜、制袋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设置密闭破碎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3-2024)表1、表4塑料制品工业中限值要求,单位产品NMHC排放量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在厂区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五)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排放噪声、废气等污染的生产工序设施设备,要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五、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赵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23日
抄送: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赵桥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