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5-07-16 10:24
信息来源:谯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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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谯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部门职责
区委编办负责会同区教育局做好各校编制核定、调整规划等工作,不断优化教育系统机构和教师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区发改委负责在组织指导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时,优先规划教育发展、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等,规划内容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要求,牵头组织申报教育项目。
区教育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督导部门评估事宜,调查了解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负责评估汇报材料、自评报告、评估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督查各部门、各学校创建工作进度,并督促及时整改。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和支持教育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并按时足额拨付,保障教师工资足额发放。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完善和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并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保、疾病防控、校车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欺凌防治、健康监测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安全案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总工会负责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健全关爱体系,配合教育部门保障其受教育权利,指导做好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局谯城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和用地计划,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建设用地,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项目建设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减免相关费用。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指导学校做好校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学校建设符合标准。
区文旅体局负责学校文化体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指导学校开展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团区委负责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指导学校团队建设和活动开展,协助抓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区残联负责制订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做好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建档工作,会同区教育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确保三类残儿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报道全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典型和经验做法。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乡镇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的总体规划,保障学校建设与乡村振兴同步发展。协助做好农村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补齐教育短板,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乡村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区审计局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资金、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区教育局做好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做好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所需土地的征收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保障和关爱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支持辖区内学校教联体建设,协调做好区域内文化体育设施及社会实践活动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管理流程
按照“四个统一”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结合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不断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三、监督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包保责任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动态监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推进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难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问题认真复核,强化考核问责,及时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