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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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599/202506-0000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樊永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4 发布日期: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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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樊永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4
发布日期: 2025-06-24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樊永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16:34 信息来源: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樊永涛:

经调查,你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为患者脉诊、扳腿、正骨、旋转颈部、牵拉脊柱等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1、警告;2、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和四十三条的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273号

联系部门: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58-5113173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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