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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01-00020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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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7 10:39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

服务站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群众举报及区卫健委转办线索,我中心于2025年1月9日通过调取医保结算数据、询问相关人员、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调查。经查,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存在医保违规问题。现将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线下采药

该村站清开灵注射液(批号:231203022)、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12401242)、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1)(批号:1A24040602)、五维他口服溶液(批号:2403291),现场检查未提供票据。1月15日该村站向我中心提供了票据,经核实,以上四种批号药品为线下采购。

(二)未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

该村站未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就医结算,计7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 55.79 元。

以上违规问题共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5.79元。

二、处理情况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一)追回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违规医保基金本金55.79元,对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处30%的违约金,计16.74元,合计追回72.53元。追回资金于下文之日起30日内退至指定的医保基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户名: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居民基金支出专户,账号:20010095511466600000021)。

(二)约谈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卫生院负责人;约谈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主要负责人。

(三)扣减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医生程万励医保医师管理积分2分。

(四)责令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塔桥村卫生服务站根据开具的医保违规问题整改处方立即进行全面整改,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