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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504-00044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2 发布日期: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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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2
发布日期: 2025-04-22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2 10:19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截至2022年底,亳州市中重型柴油货车保有量达6.69万辆,居全省第二位,机动车污染问题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督察发现,亳州市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滞后。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柴油营运货车28781辆,实际淘汰16655辆,淘汰率仅57.9%”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截至2022年底,亳州市中重型柴油货车保有量达6.69万辆,居全省第二位,机动车污染问题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督察发现,亳州市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滞后。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柴油营运货车28781辆,实际淘汰16655辆,淘汰率仅57.9%。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淘汰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而未淘汰的柴油营运货车(2025年6月底前完成)。

2.建立完善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常态化淘汰工作机制,确保应淘汰的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及时淘汰(2024年底前完成)。

3.建立完善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机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并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完成)。

四、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已依法依规全部淘汰2020-2022年应强制报废淘汰而未淘汰的柴油营运货车。

二是常态化开展老旧柴油营运车辆报废淘汰工作,建立完善 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常态化淘汰工作机制。由谯城公安分局牵头, 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进行定期会商,对谯 城区老旧柴油营运车辆进行排查,确保我区老旧柴油营运车辆及时淘汰。

三是建立完善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机制,依法依规调查 处理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并督促整改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10个工作日))向亳州市公安局反馈。

监管单位:亳州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558-5122620

电子邮箱:bzsgajjjzdcgs@163.com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