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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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31568D/202505-0000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退役军人 / 其他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9 发布日期: 2025-05-19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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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退役军人 / 其他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9
发布日期: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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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7:11 信息来源: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退役军人事务的高度重视,优待工作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感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区在优待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优待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我区的优待工作,我们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该文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的优待工作,明确优待金的发放标准、范围、流程等,确保优待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文件过程中,我们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一)解决优待金发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以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年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给军人军属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和不便。因此,我们明确了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具体标准,即全年17500元/人,半年8750元/人,确保全区统一执行,避免了标准不一致带来的问题。

(二)解决优待金发放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优待金的发放流程不够清晰、透明,容易出现发放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为此,我们详细规定了优待金的发放流程,从义务兵家庭指定领取人、信息采集与确认,到区人武部提供信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花名册、区财政局审核拨付,再到代发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发放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解决优待基金使用范围不明确的问题

优待基金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激励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同时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但在以往的工作中,优待基金的使用范围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因此,我们明确了优待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奖励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三难”问题,确保了优待基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三、文件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了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一)公众参与

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起草文件前,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军人军属的意见。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多场座谈会,邀请了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参加,就文件的起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充分吸纳了各方的合理建议。

(二)风险评估

为了确保文件实施后不会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在起草过程中对文件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通过分析文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我们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了文件的顺利实施。

(三)合法性审查

在文件起草完成后,我们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根据审查意见,我们对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

(四)集体讨论决定

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后,我们将文件提交给局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讨论。局领导班子对文件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正式文件,并由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谯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

四、主要内容

《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2025年,我区城乡现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为全年17500元/人,半年8750元/人。同时,对于预备消防士、大专以上义务兵家庭、驻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区)、新疆部队义务兵家庭等特殊情形,也明确了相应的优待金标准。

(二)优待面及优待金使用原则

明确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额和优待面,并规定了优待金的使用原则。要求所有优抚对象必须使用数据核查终端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审,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按要求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档案资料的,以及死亡减员对象不得列入优待范围。对于优待面未达到100%的其他各类优待对象,在发放优待金时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优待对象的多种因素统一评定,不能进行平均分配,降低优待标准,并将民主评议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优待金增发情形及标准

明确了大专以上义务兵家庭、驻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区)、新疆部队义务兵家庭等特殊情形的优待金增发标准。同时,对于同时满足大学生入伍增发优待金与驻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区)、新疆部队增发优待金情形的,规定按其中标准较高的一类发放。

(四)优待金发放时限

明确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同时,对于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及因执行特殊任务推后离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特殊情况,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五)发放流程及兑现时间

详细规定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流程,包括义务兵家庭指定领取人、信息采集与确认、区人武部提供信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花名册、区财政局审核拨付、代发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等环节。同时,明确了优待金每年发放两次,每次发放6个月,原则上应分别于每年“八一”、次年“春节”两个重要节日前发放。

(六)优待基金的设立和使用范围

明确了区财政按照优待金总额的5%列支优待基金,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增发优待金用于奖励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三难”问题。同时,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赞助、捐赠。

(七)光荣牌的悬挂

根据国务院《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继续开展为新增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的活动,严禁电话通知悬挂光荣牌家庭自行领取。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加强信息数据管理。

五、创新举措

《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在政策上具有以下特色和亮点:

(一)细化优待金发放标准

以往的优待金发放标准较为笼统,不够细化。本次文件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优待金标准,如大专以上义务兵家庭、驻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区)、新疆部队义务兵家庭等特殊情形的优待金增发标准,使优待金的发放更加公平、合理,充分体现了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优待。

(二)规范优待金发放流程

文件详细规定了优待金的发放流程,从义务兵家庭指定领取人到代发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这种规范化的流程不仅提高了发放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还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军人军属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优待金的发放情况。

(三)明确优待基金使用范围

本次文件明确了优待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奖励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三难”问题。这一举措不仅进一步激励了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还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提供了有力支持,体现了优待政策的人性化和温暖性。

(四)强化光荣牌悬挂工作

文件要求继续开展为新增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的活动,并严禁电话通知悬挂光荣牌家庭自行领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加强信息数据管理。这一举措不仅弘扬了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营造了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还进一步提升了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确保《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优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关于2025年优待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让广大军人军属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优待政策。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优待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优待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四)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所有优抚对象的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和分析,为优待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优待金发放工作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及时、准确地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分。同时,加强对发放工作的跟踪和反馈,及时解决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推进优待基金使用

积极筹集优待基金,按照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优待基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加强对优待基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加强光荣牌悬挂管理

继续做好新增军属家庭光荣牌的悬挂工作,建立健全光荣牌悬挂工作建档立卡制度,加强信息数据管理。同时,加强对光荣牌悬挂工作的宣传和引导,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结合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有生活、住房、医疗等特殊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属、伤残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遗属进行重点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联系电话:0558-8898081。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股负责人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