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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502-00060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谯城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2-08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502-00060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谯城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2-08
谯城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
发布时间:2025-02-08 15:06 信息来源:谯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公开引进人才补贴

2.4

2

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20.0

3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124.0

4

群众工作服务专员

100.0

5

普法宣传

10.0

6

一乡镇一团队、一村(社区)一顾问

53.0

7

社区矫正

90.0

8

人民调解

40.0

 

 

1.“公开引进人才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公开引进人才补贴。

2)立项依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办公室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招才引智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谯办发[2021]7号)。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用于人才引进补贴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4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公开引进人才补贴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40

   其中:财政拨款

      2.4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招才引智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数

1人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及时拨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2.4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员补贴正常发放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招才引智人员生活水平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招才引智人员满意度

≥95%

         

 2.“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项目。

1)项目概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立项依据。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法发〔20224号文件)、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亳发[2021]20号)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召开会议、办公、调研督查、培训、行政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策补助补贴律师事务所数量

≥2家

质量指标

资金支出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2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3.“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

1)项目概述。面向社会协助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立项依据。皖司办[2024]26号,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亳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指标》的通知。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①.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费用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费用 。.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从事法律咨询、代谢法律文书等工作的补贴费用。④.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宣传、培训、调研工作支出的费用。⑤.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应开支的其他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24.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4.00

   其中:财政拨款

      124.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司法援助次数

≥1600件

质量指标

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援助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提供司法援助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区级配套资金

≤124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援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社会和谐度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3%

  

4.“群众工作服务专员项目。

1)项目概述。缓解社会矛盾,预防犯罪,化解信访案件纠纷。

2)立项依据。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群众工作服务专员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谯信联办[2022]3号)。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群众工作服务专员依法按时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给予案件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群众工作服务专员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群众工作服务专员依法按时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促进社会稳定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解案件数

≥500件

质量指标

调解成功率

≥90%

案卷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调解时效

不超过规定调解时效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成功调处化解社会矛盾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社会和平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5.“普法宣传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立项依据。《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谯发〔202121号文件)、《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保障“八五”普法顺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法治广场宣传举办场次

≥1次

质量指标

普法微信工作日更新率

≥90%

群众对宪法及相关宣传咨询活动知晓率

≥95%

时效指标

每月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率

100%

项目完成及时性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我区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6.“一乡镇一团队、一村(社区)一顾问项目。

 

(1)项目概述。协助做好村居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一乡镇一团队、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谯司〔202313号文件)。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协助做好村居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年度预算安排。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53.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一乡镇一团队、一村(社区)一顾问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3.00

   其中:财政拨款

      53.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全区法律服务“一乡镇一团队,一村(社区)一顾问”覆盖率达100%,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加,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覆盖乡镇数

24个

质量指标

资金支出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时效性

按时拨付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5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公共服务、保障人民利益提供长期保障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7.“社区矫正”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减少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亳州市司法局、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亳司通[2017]42号文件)、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办发[2021]37号文件)、谯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第22号) 。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保证“智慧矫正中心”应用平台建设、数据资源建设、智慧矫正重点应用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保障建设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9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其中:财政拨款

      9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严格执行监督管理手段、措施,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运用教育帮扶方法,开展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减少和预防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矫正专职辅助人员人数

25人

质量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合格率

≥95%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

≥95%

时效指标

委托调查评估案件及时率

100%

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率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9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违纪率

≤1%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

≤0.2%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提升

程度明显

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

≥90%

   

8.“人民调解项目。

 

(1)项目概述。缓解社会矛盾,预防犯罪,化解信访案件纠纷。

(2)立项依据。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办法》(财公[2019]75号)。

(3)实施主体。谯城区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511日—20251231

(5)项目内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及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

主管部门及代码

[023]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缓解社会矛盾,预防犯罪,化解信访案件纠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调解件数

≥1000件

质量指标

达成书面协议率

≥10%

调解成功率

≥98%

时效指标

以案定补经费支出时效性

≥95%

在规定时限完成调解案件占比

≥90%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4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预防矛盾升级激化

程度明显

提高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率

程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和影响

程度明显

对以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的促进和影响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纠纷当事人满意度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