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2、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3、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4、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5、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6、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展板、条幅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7、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8、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9、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10、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11、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12、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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