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会议审核通过《谯东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4年5月27日正式下发。《实施方案》是谯东镇人民政府做好谯东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措施,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依据
谯东镇是农业大镇,农作物面积45300多亩,药材秸秆、蔬菜秸秆等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利用率较低,浪费严重,对保护生态、治理环境、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极为不利。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开展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是节约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实现农业节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大气污染和资源浪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空气质量和水体持续改善,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力控制露天焚烧秸秆,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自2024年午收(5月25日至6月25日)、秋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和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全面禁烧。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秸秆禁烧工作安排,从2024年5月初,开展《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谯东镇组织镇环保站、农综站等镇直有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初步形成《实施方案》起草架构,在认真借鉴其他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验基础上,并结合我镇往年工作经验,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征求镇村各部门及公众意见,并不断修改完善,报请镇党委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5月27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落叶、荒草露天焚烧
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收(5月25日至6月25日)、秋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 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镇秸秆禁烧“零”火点。常态化开展秸秆“五边”清理,加快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科学建立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从源头上防止秸秆资源浪费和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
五、工作重点
1.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大广播、小喇叭、宣传车、“民生呼应,暖心走访”活动以及在人流密集位置悬挂宣传物料等形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营造全民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有利氛围。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形成有效震慑,在全镇形成“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良好社会氛围。
2.落实网格化管理。各行政村要根据地块合理设置网格值守棚,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网格指挥棚设置不少于6个。每个网格指挥棚确定1名村干部任网格长,安排巡查员对网格内地块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每个网格要在指挥棚前树立公示牌,明确包保人员和监管事项。每个网格配备灭火器、铁锨、扫帚、水车等灭火器材。各行政村要额外配备大型水车、旋耕机、挖机等中大型灭火器材,一旦出现火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处理。
3.抓好禁烧监管重点。各行政村建立1-2支禁烧应急队做好应急准备,配备的灭火器、水车、锨、扫帚以及旋耕机、挖机等中大型灭火器材,做好维护和加水、加油,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迅速果断处置。重点加强对乡镇、各村边界等重点区域的监管,防止出现禁烧空白区域,切实消除焚烧隐患。着重抓好困难户、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人群、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的监管和重点防控。高度关注农村居民操办“红白喜事”,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问题,执行“红白喜事”事前报备制度。
4.强化秸秆离田利用,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广泛依托秸秆收储网络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时收储秸秆,消除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
4.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各行政村要结合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收割、离田、播种作业托管服务,积极组织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整村整庄托管作业,实行统收、统种、统打捆离田。加强工作协调,明确各服务组织的服务区域,各行政村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合同),规范合同约束力,做好农机作业服 务工作。支持服务组织合理配套收割机、打捆机、装载机、运 输车和播种机械,确保收割、打捆、离田、播种同步进行。
5.抓好废弃秸秆清理利用。鼓励和带领群众将田间地头的药材、粮食秸秆清运至各村临时堆放点,采取市场化运作,建设和完善多元化的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杜绝秸秆在田边、路边、沟河边、林边、村边等无序堆放,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对水体、土壤的环境污染。
六、创新举措
全面推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利用。统筹安排,组织多个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托管作业,加强工作协调,明确每个服务组织的服务区域。做好农机作业服务工作。支持服务组织合理配套收割机、打捆机、装载机、运输车和播种机械,积极培育具备标准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作业能力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马奥琪和王运启同志分别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联络员。镇直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
镇督查组将分区域开展全天候、地毯式督查,现场指导、监督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及村网格包保人员工作落实情况,每天将督查情况予以公布。秸秆禁烧期间所有镇村组的网格包保干部,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根据具体情形、影响大小、损失轻重将严格按照《谯东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时段督查办法》予以追究,并纳入村级绩效综合考评,扣除相应分值。
对露天焚烧秸秆的村民,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午收秋收重点时段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加大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
2.继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扶持带领群众将田间秸秆清运至秸秆收储场,建设和完善多元化的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政策咨询电话:3037377
政策咨询单位:谯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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