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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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903260J/202501-0000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一般纳税人购进苗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园林绿化项目,并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日期: 2025-01-02
索引号: 11341602MB1903260J/202501-0000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一般纳税人购进苗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园林绿化项目,并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日期: 2025-01-02
一般纳税人购进苗木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园林绿化项目,并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5-01-02 10:14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