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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2-00058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垃圾渗滤液收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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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垃圾渗滤液收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日期: 2024-12-26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垃圾渗滤液收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2:26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垃圾渗滤液收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亳州市主城区38家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督察组随机在喷泉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排口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4000毫克/升,超《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27倍。”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亳州市主城区38家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督察组随机在喷泉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排口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4000毫克/升,超《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27倍。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亳州市主城区38家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进行收集转运处置。

四、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亳州市主城区38家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已得到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9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管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8-5519535

电子邮箱:bzgycpsk@126.com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