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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411-00042 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发上级文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8 发布日期: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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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转发上级文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8
发布日期: 2024-11-08
【转发上级文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11:06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规定,我省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停止征收水资源费。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现就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涉及供水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要督促本地供水企业自2024121日起,在企业营业场所、缴费通知单、发票中将“水资源费”更改为“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在供水价格调整时,应将公布的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的“水资源费”更改为“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