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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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412-00027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日期: 2024-12-25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412-00027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日期: 2024-12-25
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25 08:52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你好,本人在亳州市谯城区工作,请问之前社保断交了3个月,在孩子出生之前只能连续缴纳8个月左右的社保,请问能否领取生育津贴?以及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来电人您好:
就来电人所述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一、根据亳政办秘【2012】21号第四条第五点单位和职工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续缴费的,应补缴以前欠费和亳医保【2019】35号第三条第五点中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当月起停止两项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津贴自参保单位足额补缴及滞纳金后方可按规定支付,以及亳医改【2022】2号第四点生育保险政策第一条生育待遇等待期,须连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满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该政策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因来电人匿名,无法得知其断缴时间及具体生育费用发生时间,以上仅供参考。
二、企业女职工按规定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享受生育津贴(顺产5个月生育津贴、剖宫产5.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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