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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2-00039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养殖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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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养殖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养殖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0:16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谯城区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养殖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中指出督察发现,亳州市引江济淮工程调蓄水库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多个养殖场粪污直排或露天堆放,威胁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督察发现,亳州市引江济淮工程调蓄水库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多个养殖场粪污直排或露天堆放,威胁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通过集中收集、清运等应急措施,解决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并清理外排或堆放的粪污。

二是搬离亳州市引江济淮工程调蓄水库西淝河取水口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督促非规模化养殖场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清理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隐患。

四、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等整改措施,做到粪污资源化利用,彻底解决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

二是王霞养殖场属规模化养殖场,由于个人原因,已自愿放弃经营,于2023年全部出售所养湖羊,关闭停养; 陈庄养羊场属散养户,场内有50余只羊,要求粪污集中收集、堆粪发酵后还田利用,禁止粪污乱堆乱放,对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消除污染隐患;修庄养牛场总计13头牛,场内原建有集污池但防雨顶盖有破损,晾晒场土地未硬化,粪污露天堆放,现该养殖场已新建晾晒场围挡并硬化土地,修缮加固集污池、更换防雨顶盖、实现雨污分流。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清理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隐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管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58-5237005

电子邮箱:bzszgb01@163.com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