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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2-00038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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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0:13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中指出“2020年以来,亳州市每年都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但清理整治不彻底,一些地方甚至成为“散乱污”企业集聚地。”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2020年以来,亳州市每年都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但清理整治不彻底,一些地方甚至成为“散乱污”企业集聚地。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二是压实行业主管和属地责任,定期督查各乡镇(街道)、谯城经开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

四、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理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行动等多渠道排查“散乱污”企业,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整顿规范或关停取缔要求整改,每月及时更新上报“散乱污”企业问题台帐。2023年至2024年度我局共排查上报“散乱污”企业问题90件,其中取缔关闭30家,整顿规范60家。

二是压实行业主管和属地责任,切实做好全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转发了亳州市环保委办公室印发的《亳州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管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58-5237005

电子邮箱:bzszgb01@163.com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