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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2-00037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企业锅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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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企业锅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企业锅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0:10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谯城区企业锅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中指出《长三角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督察发现,亳州市纳入清单管理的133台生物质锅炉中,仍有35台仅配套水箱、水喷淋等简易除尘设施。亳州市谯城区欣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润宝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用生物质锅炉“冒黑烟”;蒙城县鑫盛木业有限公司、惠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废气管道破损严重,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置。督察还发现,部分生物质锅炉未纳入清单管理,督察组随机排查就发现清单外锅炉 11 台,且大部分仍在采用水箱等简易除尘设施。《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但截至督察时,亳州市仍有7台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已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管道上设有手动阀,人为关闭低氮燃烧设施情况比较普遍。”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亳州市纳入清单管理的133台生物质锅炉中,仍有35台仅配套水箱、水喷淋等简易除尘设施。亳州市谯城区欣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润宝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用生物质锅炉“冒黑烟”;蒙城县鑫盛木业有限公司、惠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废气管道破损严重,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置。督察还发现,部分生物质锅炉未纳入清单管理,督察组随机排查就发现清单外锅炉 11 台,且大部分仍在采用水箱等简易除尘设施。《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但截至督察时,亳州市仍有7台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已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管道上设有手动阀,人为关闭低氮燃烧设施情况比较普遍。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亳州市谯城区欣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环境问题,并责令整改到位。

二是对在使用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进行改造。

三是取消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 铅封。四是开展各类锅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 生物质、燃气锅炉问题整改清单,推动整改到位。

四、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经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调查核实,亳州市谯城区欣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目前已对该企业依法进行取缔。  

二是对谯城区在使用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进行排查,未低氮改造 11台,均处于停运状态。

三是谯城区在用天然气锅炉125台,均已完成低氮改造 。已低氮改造的125台燃气锅炉,目前已铅封手动阀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系统107台,使用电动阀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系统或无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系统18台。

四是开展各类锅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制定生物质锅炉监管清单(6台)、燃气锅炉监管清单清单(142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管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58-5237005

电子邮箱:bzszgb01@163.com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