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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2-00036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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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0:01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谯城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中指出“近年来,亳州市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督察组随机抽查了20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问题。其中亳州市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徽木业有限公司停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企业工作人员在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临时开启。三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聚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幸福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收集、废气收集管道破损、处理设施中活性炭长期不更换等问题普遍存在。”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近年来,亳州市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督察组随机抽查了20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问题。其中亳州市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徽木业有限公司停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企业工作人员在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临时开启。三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聚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幸福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收集、废气收集管道破损、处理设施中活性炭长期不更换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 整改实施主体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亳州市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并责令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从严惩处VOCs无组织排放不能满足控制标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由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对亳州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立案调查并处罚金2.9万元,要求其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做到“先启后停”;对亳州市谯城区灵徽木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处罚金2万元,要求其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做到“先启后停”;要求安徽省塑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碎间集气罩上端安装涡轮小风机增大风力,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对亳州市聚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处罚金2万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做到“先启后停”,要求其严格落实收集管道及集气罩进行维修,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进行更换。经过督促整改,企业的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能够按照既定标准正常运行。

二是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问题企业80家,共120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24年度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VOCs质谱仪进行走航监测,监测企业64家,发现VOCs监测异常点位6家,发现问题9个(均属立行立改类),已全部完成整改。为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亳州市统一部署为企业安装用电监控试点工作,截至2024年10月9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95个产污、治污设施用电情况纳入24小时远程监控,实现涉气重点污染源远程监控全时段全覆盖。2024年以来,谯城区执法人员利用用电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90家次,发现涉嫌不正常运行设施线索2条,办理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案件2件,罚款 4.9万元。

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从严惩处VOCs无组织排放不能满足控制标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共处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17家处罚金额107.81万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管单位: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58-5237005

电子邮箱:bzszgb01@163.com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