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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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2485896334Q/202409-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名称: 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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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名称: 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20 10:13 信息来源: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谯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单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提示》的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所有项目根据预算设置的指标,结合本单位各部门职责进行分工负责,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评。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纳入2023年绩效自评的项目共四个,全年预算数共813.14万元,总体的执行率为88.30%,其中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37万,全年支出37万,执行率为100%,全区重度残疾人民政府代缴医保资助资金723.15万元,全年支出644万,执行率为89.06%、办理残疾人证评残鉴定经费5万元,全年支出2.64万,执行率为52.71%,偏差的原因是今年鉴定人数的降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经费48万元,全年支出34.36万,执行率为71.58%。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年初预算数共813.14万元,总体的执行率为88.30%,完成717.99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全年的执行率,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2.28自评结论为“优”。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标准要求还不够明确、统一,有些结果不能准确反应个体成绩,存在工作难以量化现象。

整改措施:今后工作中,制定科学、完善、切合实际的考核项目和标准。科学申请预算、认真执行预算,根据上年自评结果及时调整本年度及未来年度预算,保证预算的高执行率,避免存在不合理的预算指标。

自评工作结束后,对自评结果在部门内部进行反馈通报完成整改。

 

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全区重度残疾人民政府代缴医保资助资金项目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全区重度残疾人民政府代缴医保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

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单位

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23.15

723.15

644

10

89%

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723.15

723.15

644

-

89%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申请财政资金723.15万元,用于全区重度残疾人民政府代缴医保资助项目

全年实际使用资金644万元,全区重度残疾人民政府代缴医保资助。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医保待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政策补助对象数量

≥18000人

18400人

5

5

 

质量指标

资金支出合规性

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相关规定

15

15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时间

按序时进度进行安排

按序时进度进行安排

15

15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

≤723万元

644万元

10

10

 

指标2:补助标准

≤350元/人

350元/人

5

5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此项目

 

 

0

0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医保待遇。

程度明显

确保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医保待遇。

30

3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残疾人满意度

≥90%

95%

10

9

 

总分

 

 

100

99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