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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773/202410-00056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政策文件】谯城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773/202410-00056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政策文件】谯城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政策文件】谯城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14 16:28 信息来源:谯城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指导思想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 功能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准确性和实效性,鼓 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

 、基本原则

(一)整合优化,注重绩效。整合相关农业补贴资金,进一 步明确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 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全过程阳光 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资金下达,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 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受益。

三、实施内容

2024年继续在全区推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用于支持 保护耕地地力。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其补 助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 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 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推进秸秆综合 利用,不露天焚烧,保护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已 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 予补贴。个别村、组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暂缓确权登记颁 证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

(三)补贴资金分配按照省财政厅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金额(14651万元)和全区统计汇总的符合补贴政策的耕地 面积,测算全区亩均补贴标准,每亩应补贴金额=上级下达补贴 总金额/符合补贴政策的耕地面积。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区政府根据上级相关补贴政策及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到各乡镇(街道)(4月 15日前)。

(二)做好补贴面积审核登记。各乡镇(街道)应根据补贴


 

政策要求,严格按规定的补贴范围,组织人员入户对补贴面积进 行登记、审核、汇总,填写补贴基础信息统计表并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5月20日前)。经区农业农村 局审核汇总,公示后制作2024年谯城区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 贴发放清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区财政部门(6  5日前)。

(三)兑付补贴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谯城区补贴资  金预算14651万元。根据区农业部门提供的经核实后的补贴数据  和补贴发放清册,区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 兑付给补贴对象(待中央资金到位后发放)。

(四)进行总结评估。各乡镇(街道)要对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统计及发放工作认真总结,梳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 善补贴政策。

五、部门职责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 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和《亳州市 财政局亳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 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81号)文件精神,财政 部门负责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核实全区耕地 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 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适时对各乡镇(街道)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如出现补贴面 积上报不实等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 承担相应责任,各乡镇(街道)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组织领 导由区政府具体负责,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 区政办副主任、区财政局长、区农业农村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 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审计局等 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 各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政策宣传。区、乡镇(街道)两级要加大宣传力 度,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形式和 渠道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位,做好群众和媒体释疑解 惑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农业、财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区 农业农村局:0558-5523895,5522123;区财政局:0558-5526447, 5523549。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政策落实和资 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 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 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农业部门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严 格把关,特别是对补贴面积的核准,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抽查和


复查,避免因漏报、不报、虚报面积或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 金,损害农民利益。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 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 法处罚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工作的安排部署,农业部门要按时间要求及时把补贴基础 数据提交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确保中央资金全部到位后按上级 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