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镇城管执法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镇城管执法项目计划指标额预算安排年初数55万元,实际支付55万元,资金支付率100%,完成合规性执行率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街道辖区城市管理顺利开展,维护城市形象,确保辖区群众安居乐业。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依据申请项目使用资金,编制预算,资金使用在预算范围内。资金支付及时落实到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完成项目资金的支付,计划指标额预算安排年初数55万元,实际支付55万元,支付率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违章建筑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工程施工、城区路面“扬撒漏”治理等方面的监察管理;达到美化人居环境,规范市容市貌的效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为做好2023年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区财政指示,结合实际,由镇绩效部门组织评估,通过检查项目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项目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对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全过程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大杨镇城管执法项目55万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以及相应的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核查、实地勘察、社会调查和分析评价相结合,详细了解项目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六)评价依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 〔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预〔2020〕10号);
3.《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
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绩效评价办法》(皖财乡〔2020〕1287号);
5.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亳财预〔2019〕373号);
6. 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 操作规程》的通知(亳财预〔2021〕28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大杨镇城管执法项目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100 分,项目评价级次“优”。项目得分情况详见表1。
表1:大杨镇城管执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二级指 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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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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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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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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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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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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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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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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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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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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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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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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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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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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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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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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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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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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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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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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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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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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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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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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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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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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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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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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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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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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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得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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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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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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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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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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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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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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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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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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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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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完成项目资金的支付,执行相关财经规章制度,项目资金支出采取实时监控、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支付及时性,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开支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都有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签字、领导审批等。
(二)产出情况
经费支出合规性、资金拨付时效性、财政投入资金均达到预计水平。
(三)效益情况
市民满意度≥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无存在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