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产品质量安全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8-00079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4年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5 发布日期: 2024-08-15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408-00079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4年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5
发布日期: 2024-08-15
2024年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类行政处罚结果公示(8)
发布时间:2024-08-15 10:58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案件编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亳州市王宝玉电料商行 92341600MA2NBC8K9H 王宝玉 谯市监处罚〔2024〕804号 亳州市王宝玉电料商行销售不合格“延长线插座”、“智能建筑弱电线缆”案 销售不合格“延长线插座”、“智能建筑弱电线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 2000 2024/8/12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亳州市谯城区勤勤台球馆 92341602MA8NKNYB0J 陈永辉 谯市监处罚〔2024〕809号 亳州市谯城区勤勤台球馆销售过期“醉香潭”爆珠槟榔案 销售过期“醉香潭”爆珠槟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对当事人处140元罚款 140 2024/8/15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亳州市谯城区艳彬车行 92341602MA2TLPQD1R 张永彬 谯市监处罚〔2024〕810号 亳州市谯城区艳彬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200元罚款 1200 2024/8/14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亳州市谯城区焦排排电动车车行 92341602MA2UP70H2Y 焦排排 谯市监处罚〔2024〕811号 亳州市谯城区焦排排电动车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300元罚款 1300 2024/8/14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