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公卫措施
索引号: 12341602485891082J/202406-00002 组配分类: 公卫措施
发布机构: 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1 发布日期: 2024-06-24
索引号: 12341602485891082J/202406-00002
组配分类: 公卫措施
发布机构: 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1
发布日期: 2024-06-24
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15:32 信息来源:谯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助产机构:

 

 

为认真做好全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根据《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制定了《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全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根据《亳州市谯城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国家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指导手册2022年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相关文件

二、考核频次

根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尽量减少考核次数。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开展2次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考核,保证对辖区内所有服务机构指导评估工作全覆盖

三、考核内容

针对管理、检测干预服务、信息、实验室、权益保障/性别平等/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考核根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主要考核指标:

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

2、先天梅毒发病率50/10万活产;

3、乙肝母婴传播率1%;

4、产前检查覆盖率95%;

5、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95%;

6、孕产妇梅毒检测率95%;;

7、孕产妇乙肝检测率95%;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95%;

9、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95%;

10、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95%;

11、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95%;

12、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95%;

13、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5%;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6月份组织对上半年工作考核,12月份组织对全年工作考核。考核前由区卫生健康委下发考核评估通知,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督导考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突出、有关工作指标落后、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