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现代农业规模化。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区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当前土地流转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以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农业经营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界限,严谨操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文件精神、稳定耕地承包期限。
(二)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流转要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
(三)坚持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流转应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以农民为主体,不得违背农户意愿。流转收益归承包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克扣。
(四)坚持适度规模经营。既要注意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治土地过度集中、不顾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打造新平台,推进新模式,有效改变土地流转无序状态。
随着劳务经济的发展,我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成绩显著。据初步估计,截至2022年底,全镇已实施土地流转面积达4.9万余亩,占耕地总面积比例51%以上,有效促进了全镇现代农业发展。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致使大部分土地流转处于自由分散状态,如转包、互换、口头委托、价格不一、缺乏合同鉴证等。转包农户的土地收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且价格低廉、有失公平。为解决这些土地无序流转问题,切实加强对全镇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广大农户有一个长期稳定且公平合理的土地收益,镇党委、政府拟打造一个新平台,推进一个新模式,即以各村乡村振兴公司为载体,对全镇所有自然村和农户的土地实行规模化流转和管理。新模式以村为辖区,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由乡村振兴公司牵头实施土地规模化集中流转,优先保障规模经营对土地的集中连片需求。凡自愿转包土地的农户均可与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土地交由公司管理使用。公司流转土地后,应在村委会监督下,积极引入社会工商资本,开展不同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规模经营大户实施监管与服务,促进其经营效益最大化。
(二)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导向,整村推进依法实施土地流转。
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各村振兴公司开展土地流转应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整体实施推进,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实施,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地农用。流转期限及流转价格应由流转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振兴公司可通过意向调查,摸清实情,充分了解和掌握各村有意转包土地的农户数量和比例,绝大部分农户愿意方可整体推进实施。对自愿流转农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止其流转;对不愿流转农户,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强迫进行流转土地。对因部分农户不愿流转或原有流转地块不集中而影响公司集中连片流转土地、不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可由村委会出面协调,通过地块调整等办法解决。
实施整体推进土地流转,要按照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实际,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由难而易,循序渐进,规范实施,做到成熟一个村、推进一个村。
(三)积极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各村振兴公司统一流转土地后,要积极探索和实施稳定有效的土地再转包方式,推动规模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促进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集中,向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提高耕地、播种、施肥、统防统治、一体化收获等作业环节的现代化水平,有效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建设水。
(四)稳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1.登记监管制度。对流转土地面积50亩以上的,各村要做好登记建档工作,逐级汇总上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管理。
2.资格审查制度。对流转土地50亩以上开展规模经营的主体,各村要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经营主体的资金和技术实力、经营能力、诚信情况,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
3.合同管理制度。镇村要分别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加强合同管理。对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振兴公司要及时与其签订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监制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持一份,镇政府和村委会各备案存档一份。镇村要及时做好合同签订、审核和保管工作。
4.经营风险监管保障金制度。为加强经营风险防控管理,凡流转土地开展规模经营的主体每年要向村振兴公司缴纳一定的经营风险防控监管保障金。
(五)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镇农综站、自然资源所及所在村委会要坚持农地姓农、农地兴农,加强通力合作,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的用途管制,严禁经营主体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尽量减少非粮化经营,坚决杜绝“非农化”倾向。
(六)创新服务机制,提供多元服务
对流转土地50亩以上开展规模经营的主体,各村及振兴公司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其生产经营过程提供服务,节约其生产成本,提高其经济效益,确保经营主体效益最大化。重点抓好农资供应和关键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一是农贸供应方面,由振兴公司牵头成立农资供销服务队,通过与厂家直联直供,为经营主体提供质优价廉的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资产品;二是农机服务方面,由振兴公司牵头成立农机托管服务队,确保托管服务以及劳务托管服务队为其提供价格最优惠的耕、种、收、管等关键环节的托管服务;三是劳务服务方面,由振兴公司牵头成立劳务派遣服务队,吸纳已流转土地农户及贫困群体为经营主体提供高质优效耕种收管等生产环节的劳动力。
四、工作进度安排
镇政府实行土地流转整体推进三年行动计划,选择2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整村开展土地“大流转”、“全托管”和“集体种”模式试点,进一步提升土地规模化水平。利用三年时间促进全镇土地规模化流转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全镇土地规模化流转三年目标任务是:2022年底,实现流转面积整体达到50%以上;2023年底,实现流转面积整体达到65%以上;2024年底,实现流转面积整体达到8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及土地流转相关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宣传车、一封信、意向书、群众会等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动员,迅速进入状态,奋力推进工作,全面掀起土地流转工作高潮。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服务机构。为强力推动全镇土地流转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包村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土地流转的指导、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三)实行干部包保,明确责任分工。实行镇干部责任制,镇包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为本村土地流转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本村土地流转工作负主要责任;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为包片区土地流转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所包片区土地流转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动员。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及土地流转相关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宣传车、一封信、意向书、群众会等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动员,迅速进入状态,奋力推进工作,全面掀起土地流转工作高潮。
(五)完善经费保障,强化绩效考核。为快速有效推进全镇土地流转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各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并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办公开支。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在全镇顺利实施,确保土地流转工作迅转化为农民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