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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403-00026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建设单位在住房未交付的情况下,前期物业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应由哪一方承担缴纳义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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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建设单位在住房未交付的情况下,前期物业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应由哪一方承担缴纳义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建设单位在住房未交付的情况下,前期物业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应由哪一方承担缴纳义务?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3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咨询:建设单位在住房未交付的情况下,前期物业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应由哪一方承担缴纳义务?

回复:

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使不实际居住,业主也是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民法典》当中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中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