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一、优待证申请人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其中:
(一)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抚养人),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对于有上述情形的申请人应告知其不符合审核条件,建议其不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暂不受理。
二、外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能否直接申领本省常住地优待证?
外省户籍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暂时无法办理本省常住地优待证。具体办理时间、办法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待有关规定出台后再明确。
三、申请人符合退役军人优待证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两种申领条件的如何选择?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四、申请人无身份证明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1.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材料能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需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比对,最终认定以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需由其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由户籍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认定身份。
如申请人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核实的,应待申请人材料补充完善、身份确定后,再接受其申请优待证。
五、优待证遗失应如何处理?
优待证遗失的,持证人需第一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同时在该营业网点办理补领手续,也可前往原受理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补领手续。原优待证自受理补换卡申请后,自动失效。
六、未激活相应银行金融账户或不含金融功能优待证遗失如何处置?
对于遗失未激活相应银行金融账户或不含金融功能优待证的,持证人应及时告知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确认无法找回的,可向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领申请。
七、优待证的补领流程有哪些?
优待证正式挂失后,可前往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补领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补领流程
持证人前往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领申请,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经申请人在补换确认表签字确认后,进入补领流程,具体操作与申请流程一致。
2.到制证银行补领流程
持证人在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补领申请,银行受理申请后,通过系统将补领申请数据发送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补领信息后,进入补领流程,具体操作与申请流程一致。
八、优待证的金融属性是否具备透支功能?
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