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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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783099464B/202401-0010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人大代表1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索引号: 11341602783099464B/202401-0010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人大代表1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人大代表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1-18 09:03 信息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人大代表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的建议”,按照《亳州市谯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由区公安局负责,建议转谯城公安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