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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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401-0003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收费质价不相符问题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401-0003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收费质价不相符问题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收费质价不相符问题
发布时间:2024-01-23 10:33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新沪浦大厦小区业主投诉:1、该小区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1.2元收取,业主认为物业服务水平不行,就这样的物业服务质量,认为物业收费太高不合理,望部门核实处理。

针对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亳州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分级收费,具体标准参照《亳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1.32元/㎡·月 ,该小区收取物业费为1.2元/㎡·月,符合《亳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规定。 如果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水平与物业收费标准不相符,请与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或属地社区投诉处理。具办科室:区发改委物价业务股552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