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部署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检查,切实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谯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谯城区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并提出要求。各单位要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整改,将审计整改作为提升管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26个,要求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4个。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完善相关制度1项,缴存国库、补征补缴财政收入11917.13万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1043.75万元,退回原渠道资金1365.8万元,追回财政资金155.03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
2.上级提前下达资金未及时编入本年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边界不清晰。
上述三个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谯城区本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已开展的2024年度政府预算草案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完整性,理清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规范细化支出项目名称和内容。此问题已整改。
(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4.动用预备费未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涉及资金946.12万元。
谯城区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度政府预算时,按照预算法和上级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编制了预备费使用方案,完善了相关程序,并按规定报批执行。此问题已整改。
5.政府性基金超标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82.2万元。
谯城区财政局在2023年终财政决算时严格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第六条相关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此问题已整改。
(三)非税收入管理审计情况。
6.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不规范。
(1)非税收入未及时划转国库。
(2)非税收入待查事项未及时区分缴款部门、缴款事项。
谯城区财政局未及时划转国库的非税收入已于2023年8月7日前全部划转至国库。非税收入待查事项已全部区分完毕,符合入库的待查事项资金已全部入库,不应入库的待查事项各单位已确认核实退回。此问题已整改。
7.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4164.58万元。
(1)公租房租金未及时上缴涉及资金810.11万元。
公租房租金810.11万元已上缴财政。此问题已整改。
(2)2023年6月末还原房差价找补款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专户3354.47万元。
花戏楼街道办事处已上缴区财政891.63万元;薛阁街道办事处已上缴区财政217.61万元;华佗镇政府已上缴区财政421.45万元;十八里镇政府已上缴区财政1206.72万元;魏岗镇政府已上缴区财政617.06万元。以上金额合计3354.47万元,已全部上缴专户。此问题已整改。
8.受赠收入未上缴非税专户。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受赠收入100万元已上缴国库。此问题已整改。
(四)政策落实及执行审计情况。
9.重复兑现扶持资金18.27万元。
区招商中心重复兑付的扶持资金18.27万元已全部收回。此问题已整改。
10.重大招商项目未建立绩效跟踪监督机制。
招商引资‘长白山制药项目’闲置地块拟由政府收回,相关事项已经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保留地块由长白山制药实施中药生产版块及新材版块项目,招商中心已配合经开区拟定解决长白山项目相关问题一揽子协议,加快推动项目投产见效。在今后招商引资及政策兑现过程中,招商中心将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动态掌握企业履约情况,按照《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工作流程>的通知》,对出现违约行为的招商引资项目不予兑现优惠政策,对已兑现招商引资扶持资金的项目督促企业履约。此问题已整改。
11.社会服务兜底工程进展缓慢。
社会服务兜底工程谯城区儿童福利院整体工程量完成约98%,预计今年12月投入使用;谯城区光荣院已完成竣工验收,室内装修等,预计10月底完成整改并投入使用。此问题正在整改。
12.公务卡使用普及率低。
谯城区财政局能够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财政局今后将完善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努力提升公务卡使用率。此问题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五)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13.专项债券项目预算调整未批准先行拨付。
“亳州市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专项债券项目预算调整未批先付情况,谯城区财政局已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履行相关程序。此问题已整改。
14.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1365.8万元。
区农业农村局将2021年和2022年违规使用的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365.8万元,已督促施工单位退回全部资金,现已全部退回。此问题已整改。
15.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自评不认真。
(1)个别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
2022年度魏岗镇人民政府实施长三角畜禽屠宰加工基地项目已开展绩效评价,此问题已整改。
(2)绩效自评报告不认真,不真实。
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谯城区2022年度运维费项目自评不认真,结果不真实,就该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履行了相关自评程序,核实了自评结果。此问题已整改。
(3)谯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目前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土建工程收尾,还未投入使用,绩效自评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满分。
谯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亳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绩效自评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满分”为理解偏差原因导致。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现仍处于建设阶段,无法对就医群众满意度进行项目绩效自评,故将该“群众满意度”理解为“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满意度”。谯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学习,真实正确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自评,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此问题已整改。
16.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
2022年6月谯城区发行“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慢,谯城区水利局已督促区征收中心和有关乡镇及工程建设单位,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截至2023年10月7日,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此问题已整改。
(六)部门预算审计情况。
17.购买服务支出未编制部门购买服务预算。
区教育局2022年度未编制本部门购买服务预算,对正在进行的2024年度政府预算草案编制工作中,已将购买服务支出编入预算。此问题已整改。
18.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6.54万元。
(1)机关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养老待遇4人,违规金额1.63万元,已全部追回。此问题已整改。
(2)企业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养老待遇23人,违规金额14.87万元,已追回金额13.85万元,目前剩余2人待追回金额1.02万元(其中:董志才申请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按月抵扣,剩余2928元预计11月抵扣结束;丰绍林剩余违规金额7228.53元正在协商个人做一次性退款或从企业养老待遇抵扣)。此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19.未按照规定管理征迁补偿资金。
区房屋征收中心目前已对征迁补偿资金建立了征收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分项目核算,按资金需求核拨,从根本上解决征迁补偿资金代发现象。此问题已整改。
20.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信息不匹配。
区民政局就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信息不匹配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对信息不匹配的数据进了维护。同时明确村、镇逐级审核,局主管股室严格把关、严肃问责等工作要求,确保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信息与打卡发放人员信息相匹配。此问题已整改。
2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
区人社局收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别存入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因销户流程繁琐,销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此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22.年末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报送。
亳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目前结余资金共18万元,已全部上交。此问题已整改。
(七)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3.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158.07万元。
应收未收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715户公租房租金158.07万元,目前已追回租金120.22万元,剩余部分将继续进行追收。此问题整改正在推进。
24.部分公租房闲置,未能有效利用。
我区共建设公租房12608套,目前实物配租在保10849套,空置房源1759套。房源空置的主要原因:一是申请人数少,且正在发展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公租房申请群体数量造成了一定冲击;二是申请人群符合条件的少,2023年共审核公租房申请1216户,611户未通过审核;三是审核通过后部分申请人主动放弃,如:菊花佳苑小区、芍花小区等房源位置较偏僻,部分申请人选房后发现工作或生活不便,放弃承租;四是公租房退房人员多,2023年以来我区累计共办理公租房退房846套;五是部分房屋不具备承租条件,如:目前约有780套公租房因房屋漏水、线路老化、设施损毁等原因不具备承租条件。对该问题已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大公租房宣传力度,探索公租房新保障群体,提升公租房服务质量,提升公租房在保率;二是扩大公租房申请群体覆盖面,提高公租房配租率;三是放宽企业统一申请公租房条件。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5.暂付款累计余额超相关规定。
谯城区2022年末暂付款累计余额超过规定比例6789.62万元,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6月调整账务,消化暂付款12399万元,于5月收回小微企业“过桥续贷”资金150万元,于8月收回暂付农机服务中心企业改制款551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新发生的暂付款项,确保暂付款累计余额符合有关规定。此问题已整改。
26.国有资产核算不规范。
谯城区71所乡村学校和4所城区学校,已补记固定资产666.88万元。此问题已整改。
三、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的情况看,全区各部门能够迅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成效较为明显。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整改进度及效果与审计整改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还存在一定差距。
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承诺和后续整改具体安排,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提高思想认识,抓紧抓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最后一米”,并明确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加强跟踪督促,对已整改问题,组织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分类指导,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销号;二是不断强化工作协同,增强部门协作与审计整改工作统筹,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强化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形成闭环整改的落实合力;三是注重促进常态长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高审计整改“治本”成效,推动治理体系健全和治理能力提升,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谯城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