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龙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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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04A/202401-00074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谯城区龙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转载上级】【“两强一增”】《谯城区科技强农 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1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04A/202401-00074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谯城区龙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转载上级】【“两强一增”】《谯城区科技强农 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1
【转载上级】【“两强一增”】《谯城区科技强农 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1-11 18:53 信息来源:谯城区龙扬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科技强农 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谯城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谯城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以下简称“两强一增”行动),根据《亳州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亳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推动谯城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农业劳动生产率达5万元/人、农业亩均产出率达11000元/亩,均较2020年翻一番,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7%、提高4个百分点。农民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科技强农

(一)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聘、选、派、育”等方式,持续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2022年实现行政村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整合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从个人服务向团体服务转变,推动从技术服务向产品营销、金融服务、乡村治理等服务转变。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区、乡(镇)两级农技队伍建设,组建农技、农机创新研发推广联盟体,成立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围绕谯城特色产业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服务。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每年招募特聘农技员5人、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21人。支持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600人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收集保存各类农业种质资源50份。建设和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圃)3-5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扶优扶强种业企业,鼓励农作物育种企业开展南繁科研育种工作,重点推进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和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配套系)1-2个。2022年,支持和指导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圃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创响特色农产品,把全区农业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产品、市场优势。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发展优质专用粮食130万亩,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大力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2022年新增设施蔬菜0.5万亩,到2025年达到38万亩。稳步推进食用菌发展,培育2-3家食用菌企业。推进畜禽绿色健康养殖,规模养殖比重80%以上。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600亩,每年新增150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培育有影响力的“绿色亳农”区域公用品牌1-2个、企业品牌2-3个、产品品牌8-10个。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局)大力支持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85万亩以上,其中标准化种植面积30万亩;2023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28万亩;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29万亩;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30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着力建设“千百亿”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依托国家级、省市级龙头企业,重点打造中药材超千亿全产业链,发挥农产品加工“接一连三”的作用,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加快“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创建,2022年累计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个以上,每年新增一个以上,到2025年累计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个以上。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初(粗)加工;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我区秸秆、畜禽粪污资源丰富优势,发展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力争培育5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1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50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超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谯城经开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积极争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积极探索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等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583。(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3%,其中2022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41.5%;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农药利用率达41.5%。(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组建“两利用” 产业联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业生物安全、兽药安全使用水平和土壤污染治理水平。

(六)数字赋农行动。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抢占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制高点。积极打造中药材产业互联网,指导、支持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完善中药材农业产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建设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数据资源局)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努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2025年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65亿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加快益农信息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机械强农

(一)农机制造产业培育行动。充分发挥全区粮食、中药材和蔬菜等特色产业优势,通过培育和招引农机装备项目,发展适合本地粮食生产、中药材加工、蔬菜采收等适用农机装备。依托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中药材机械生产企业研发制造,促进中药材农机装备技术改造升级,实现农机制造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开展农业机械需求调查,重点梳理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中药材和蔬菜等特色产业装备需求情况,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省市做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组建任务,在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展会中加强对农机装备的展览展示与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依托培育和招引农机装备项目,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科技计划(专项)和首台套政策支持,积极支持申报国家补短板项目。支持适应平原地区主粮生产的大型、智能、稳定性强的农机装备研制,支持适应养殖业发展的农机装备研制,并在企业技术改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政策中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进农机更新换代,落实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逐步淘汰老旧机械,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达30% 。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能力,每乡镇建1个粮食烘干中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打造小麦、玉米、大豆高标准基地各1个,争创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县(区)。推进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生产农机装备应用。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农机农艺融合基地1-2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优化农机装备资源配置, 加强全区统筹规划布局,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3个,实现农业乡镇全覆盖。培育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引导村级组织参与农业生产大托管和农机作业网格化服务,加快“机械换人”进程。培训农机合作社理事长150名、农机手3000名。加快农机智能调度信息平台建设,联通农机化服务大数据,实现管供需智能化对接,提升农机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优化耕地功能空间布局,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用地,强化土地经营者对土地的投入和管理责任,提高土地产出率。积极探索推广“一块田”改革经验。新建高标准农田28万亩(其中2022年16万亩、2023年4万亩、2024年4万亩、2025年4万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推进工程,建设千亩片、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深化“田长制”改革,落实田长制无死角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设置田长制公示牌,加强田长制宣传培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面向长三角市场需求,规划建设改造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产地市场, 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增冷藏保鲜设施80个、库容8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促进农民增收

(一)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落实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 计划,推进有劳动力的家庭在本地务工,年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区域经济,支持发展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盘活各类资源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推广“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积极推进土地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全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5%,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50%。全面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进以股份合作等形式的“三变”改革,“三变”改革的村2022年达75%、2025年达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通过财政扶持资金、盘活集体资产等形式,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2022年达13%、2025年达15%以上,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收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力争全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翻一番。

(三)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等小加工,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让更多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联合合作,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均稳定在5000个左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22年达675个、2025年达715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工留得住、能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落实好农业相关支持补贴政策,重点聚焦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对粮食实际生产者精准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推进“两强一增”行动落地实施。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具体工作举措,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实行月调度、通报制度,开展“月月评、排顺序”。乡镇街道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双招双引”。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资本的 力量干事、平台的思维成事,推动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助力“两强一增”行动落地生根。抢抓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重大机遇,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围绕全产业链发展,结合粮油、中药材、畜牧、蔬果等优势产业、重点产业,聚焦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目标区域,编制招商地图,分区域、分类型、分行业,精准招商、定向落地。抓好政策落实,招揽高端人才, 攻克技术难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用地保障。做好区乡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在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实施中,要充分考虑设施农业用地合理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我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四)加强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两强一增”行动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相关涉农资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切实形成对“两强一增”行动的投入合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大以县级为单位资金整合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省市要求比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税收支持,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发挥“裕农通”(安徽)等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行“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模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金融机构要在农村普惠金融中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支持涉农企业上市。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拓展农业担保范围,用好农机融资租赁工具。

(五)加强考核督导。将“两强一增”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建立“两强一增”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亩均产出率等指标调查统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与用地指标、涉农资金安排“双挂钩”的“赛马”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财政局)

 

附件:谯城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谯城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聘、选、派、育”等方式,持续加强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2022年实现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每年招募特聘农技员5人、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21人。

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组建农技、农机创新研发推广联盟体,成立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围绕谯城特色产业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服务。

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600人次。

区农业农村局

4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配合省厅收集保存各类农业种质资源50份。建设和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3-5个。

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扶优扶强种业企业,鼓励农作物育种企业开展南繁科研育种工作,重点推进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和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配套系)1-2个。2022年,支持和指导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圃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2022年优质专用粮食面积达到120万亩。大力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2022年新增设施蔬菜0.5万亩,到2025年达到38万亩。稳步推进食用菌发展,培育2-3家食用菌企业。推进畜禽绿色健康养殖,规模养殖比重80%以上。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600亩,每年新增150亩。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大力支持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85万亩,其中标准化种植面积30万亩;2023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28万亩;2024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29万亩;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30万亩。

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培育有影响力的“绿色亳农”区域公用品牌1-2个、企业品牌2-3个、产品品牌8-10个。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快“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创建,2022年累计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个以上,每年新增一个以上,到 2025年累计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个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力争培育5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1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50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超全省平均水平。

区农业农村局、谯城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等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583。

区水利局

12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

区农业农村局

13

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组建“两利用”产业联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率达8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积极打造中药材产业互联网。2022年,指导、支持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完善中药材农业产业互联网。

区农业农村局

15

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大力建设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应用场景。新增数字农业工厂1-2个,新增数字农业应用场景2-3个。

区农业农村局、区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努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实现65亿元。

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充分发挥亳州粮食、中药材和蔬菜等特色产业优势,通过 培育和招引农机装备项目,发展适合平原地区粮食生产、 中药材加工、蔬菜采收等适用农机装备。依托科技计划, 重点支持中药材机械生产企业研发制造,促进中药材农机 装备技术改造升级,实现农机制造产业提质增效。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开展农业机械需求调查,重点梳理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中药材和蔬菜等特色产业装备需求情况,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

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 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配合省市做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联盟组建任务,在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展会中加强对农机装备的展览展示与宣传推广。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依托培育和招引农机装备项目,充分利用科技计划(专项)、首台套补助和首台套保险等政策,推动农机制造企 业、农机用户、科研院所等主体参与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 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支持适应平原地区主粮生产的大型、智能、稳定性强的农机装备研制,支持适应养殖业发展的农机装备研制,并在企业技术改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政策中予以倾斜支持。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 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加快农机更新换代,逐步淘汰老旧机械,大型高效智能机械占比达30%以上。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能力,每乡镇建设粮食烘干中心1个。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打造小麦、玉米、大豆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2个。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2个。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新增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3个,实现农业乡镇全覆盖。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培训农机合作社理事长150名、农机手3000名。

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加快农机智能调度信息平台建设,联通农机化服务大数据,实现管供需智能化对接,提升农机管理、服务和应急能力。

区农业农村局

28

积极探索推广“一块田”改革经验。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新建高标准农田28万亩,其中2022 年16万亩、2023年4万亩、2024年4万亩、2025年4万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建设千亩片、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深化“田长制”改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新增冷藏保鲜设施80个、库容8万立方米。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督促抓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落实,计划实施取得初步成效。

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发展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

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5%,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50%。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三变”改革的村达8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37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通过财政扶持资金、盘活集体资产等形式,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2022年达13%、2025年达15%以上。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联合合作,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稳定在5000个左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22年达675个、2025年达715个。

区农业农村局。

39

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0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

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落实好农业相关支持补贴政策,重点聚焦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对粮食实际生产者精准补贴。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抓好政策落实,招揽高端人才,攻克技术难题。

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做好区乡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在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实施中,要充分考虑设施农业用地合理需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两强一增”行动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相关涉农资金,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切实形成对“两强一增”行动的投入合力。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到2025 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省要求比例。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落实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税收支持,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发挥“裕农通”(安徽)等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行 “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模式。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金融机构要在农村普惠金融中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

区财政局

49

将“两强一增”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建立“两强一增”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亩均产出率等指标调查统计。

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与用地指标、涉农资金安排“双挂钩”的“赛马”激励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