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起草单位 |
文件起草 |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
风险评估 |
专家论证 |
公平竞争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正式印发 |
1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项目“3506”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
谯政秘〔2023〕2号 |
区政办 |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实现谯城区“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拿地后0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拿地即开工)、工程竣工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目标,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11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区政办拟定《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项目“3506”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
2022年12月,广泛征求了各位副区长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督查考核办等71家单位意见,共收到1条意见,为区税务局关于“修改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图”的意见,经认真研究进行了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项目“3506”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送审稿)》。 |
2022年12月,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项目“3506”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和完善。 |
2022年12月,区市场监管局对《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项目“3506”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2022年12月,区司法局对《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项目“3506”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3年1月18日,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 |
2023年1月18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
2 |
《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意见(试行)》 |
谯政办秘〔2023〕5号 |
区发改委 |
为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2022年4月份以来起草该文件,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2022年4月21日,区发改委书面向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国土局,经开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均无意见。 |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意见(试行)》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
2023年1月13日,区市场监管局对《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 |
2023年1月13日,区司法局对《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2年4月25日,《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意见(试行)》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 |
2023年1月20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3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3〕10号 |
区经信局 |
2023年2月,区经信局起草了《2023年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 |
2023年2月10日起,区经信局面向部门征求意见,并进行整改完善。 |
2月11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2023年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论证和完善。 |
2月11日,区市场监管局对《2023年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2月11日,区司法局对《2023年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
2023年2月13日,《2023年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讨论稿)》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 |
2023年2月16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4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3〕16号 |
区民政局 |
2023年2月初,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14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无 |
2月3日,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 |
2月8日,区市场监管局对《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 |
2月8日,区司法局对《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出意见全部采纳。 |
2023年2月13日,《亳州市谯城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 |
2023年3月15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5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3〕21号 |
区经信局 |
2023年2月24日,为贯彻实施市委“六一战略”,加快实施“六区建设”,促进我区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华夏”酒城,结合谯城区实际,区经信局起草了《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2023年2月24日,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24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3月3日,区市场监管局对《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3月3日,区司法局对《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
2023年3月6日,《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 |
3月23日,区司法局对《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出意见全部采纳。 |
2023年3月6日,《2023年度谯城区白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 |
2023年3月25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6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
谯政秘〔2023〕17号 |
区教育局 |
2023年2月初,区教育局牵头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8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28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2月20日,区教育局人事股、教研室等相关处室及部分学校代表组成专家组对《亳州市谯城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 |
无 |
3月9日,区司法局对《亳州市谯城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出意见全部采纳。 |
3月20日,《亳州市谯城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经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3月29日区政府名义印发 |
7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3〕36号 |
区住建局 |
2023年3月底,区住建局牵头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5月7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5月7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无 |
4月3日,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亳州市谯城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论证和完善。 |
4月4日,区市场监管局对《亳州市谯城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 |
4月4日,区司法局对《亳州市谯城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5月6日,《亳州市谯城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5月9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8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3〕40号 |
区卫健委 |
2023年5月18 日,区卫健委牵头以书面形式牵头起草《亳州市谯城区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
5月18日征求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等10个部门意见和建议,1个部门(区财政局)反馈的意见进行了采纳。 |
无 |
5月18日,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对《亳州市谯城区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论证和完善。 |
无 |
6月上旬,区司法局对《亳州市谯城区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 |
2023年6月8日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 |
2023年6月8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9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促进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扶持的若干政策 |
谯政秘〔2023〕42号 |
区经信局 |
为扎实推进“六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区经信局起草了《谯城区促进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扶持的若干政策(讨论稿)》。 |
2023年6月,区经信局面向部门征求意见,并进行整改完善。 |
6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谯城区促进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扶持的若干政策(讨论稿)》进行论证和完善。 |
6月24日,区市场监管局对《谯城区促进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扶持的若干政策(讨论稿)》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6月24日,区司法局对《谯城区促进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扶持的若干政策(讨论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
2023年6月26日,《谯城区促进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扶持的若干政策(讨论稿)》经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7月7日区政府名义印发 |
10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浓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谯城)十大优质白酒品牌”评选办法》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3〕67号 |
区经信局 |
为深入推进我区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谯城区世界十大烈酒产区的品牌效应,加快推进“华夏酒城”建设,增强我区白酒产业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8月,区经信局开展《“安徽省浓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谯城)十大优质白酒品牌”评选办法》文件起草研究制定工作。 |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区经信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9月25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无 |
8月25日,组织相关企业专家对《“安徽省浓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谯城)十大优质白酒品牌”评选办法(讨论稿)》进行论证和完善。 |
无 |
8月25日,区司法局对我局《“安徽省浓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谯城)十大优质白酒品牌”评选办法(讨论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 |
9月11日,《“安徽省浓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谯城)十大优质白酒品牌”评选办法(讨论稿)》经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9月26日以区政办名义印发 |
11 |
《亳州市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谯政秘〔2023〕58号 |
区政府采购中心 |
目前,我区未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影响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正常开展。经请示市政府、市公管局,同意我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能,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区采购中心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2023年9月15日面向公众征求意见,2023年9月25面向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审计、市场监督、发改等部门征求意见。我中心收到司法局意见建议反馈,其他单位无意见。 |
无 |
9月份邀请司法、法院、律师、编制机构进行充分论证和完善。 |
无 |
9月22日区司法局对我中心《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 |
9月25《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10月16日区政府名义印发 |
12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服务谯城区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用工送工补贴方案》的通知 |
谯政秘〔2023〕72号 |
区人社局 |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谯城区营商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区内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用工企业)缺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推动谯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区人社局起草了《服务谯城区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用工送工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 |
2023年12月16日,区人社局面向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招商中心、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征求意见,并进行整改完善。 |
无 |
12月17日,邀请亳州联滔电子、五得利面粉等企业进行论证和完善。 |
无 |
12月16日区司法局对我局起草的《服务谯城区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用工送工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 |
12月25日《服务谯城区劳动密集型规上工业企业用工送工补贴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经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12月28日区政府名义印发 |